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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光

北京工商大学09-10学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

•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北京工商大学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

•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新生)

1. 学校介绍

北京工商大学是1999年6月由北京轻工业学院(1958年成立)与北京商学院(1950年成立)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经、管、工为主,经、管、工、理、文、法、史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以培养经济管理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为主,现有9个学院、1个系、1个教学部、3个实践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检测中心、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市级研究基地。学校在搞好本科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2004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已为国家培养硕士研究生2000余名。学校现有博士生14名,硕士生1255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11975名,成人学历教育学生5679名,2008年我校各专业共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500余人。

学校早在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我国第一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并具有博士研究生联合招生与培养权,学校大力加强学科建设,现有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重点建设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从合校之初的16个,发展到目前的2个一级学科和3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为:应用经济学和环境科学与工程;3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为: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统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具有管理学、工学两个学科门类硕士学位授予权)、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专门史、应用化学、生物化工、环境工程、环境科学、食品科学、材料加工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涉及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文学和工学6个学科领域;具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及机械工程、控制工程、化学工程等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2. 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相应学历,并具有一定的汉语水平。

1) 报考硕士研究生,应具有与中国大学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2) 报考博士研究生,应具有与中国大学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3) 语言要求:
    a)汉语项目的申请者应有的汉语水平:考生一般应在入学前通过HSK(汉语水平考试)6级以上。:
    b)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如英语水平较高,对某些专业可适当降低汉语水平要求。

4)研究生项目一般采用中文教学。

3. 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 申请人本人签字的《北京工商大学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

2) 最后学历证书(或者预毕业证明)和成绩单(经公证后的复印件);

3) 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证明(经申请获准者,可免);

4) 二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学者的推荐信;

5) 申请人两寸免冠照片三张,同时发送电子版照片至 wb@btbu.edu.cn;

6) 申请人护照复印件(个人信息页);

7)《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如需申请);

8) 报名费人民币420元;

  各种证明、证书须是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否则请提供中文或英文翻译的公证件。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4. 申请方式

通过北京工商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http://www.btbu.edu.cn)下载填写《北京工商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表》后,由申请者本人签名。申请材料提交至北京工商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申请者本人递交或委托他人递交(申请表需由申请者本人填写和签字);

  2)申请者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寄至北京工商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邮寄地址:中国 北京海淀区阜成路33号 北京工商大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邮编:100048

5. 申请时间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时间: 2010年4月30日。以在截止日期内收到申请材料为准。

6. 审核与录取

我校一般采用申审核请材料进行考核和录取。如需要面试及笔试,我校将提前2周通知学生。对原在华大学本科毕业,申请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者,对其中品学兼优者,可采取免试推荐的办法录取。

7. 查询及录取通知

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经北京工商大学审批通过后方可录取。录取结果和奖学金评审结果,可在2010年6月下旬通过北京工商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查询。 被录取者,由北京工商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于2010年7月初发给《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或JW201表)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8. 签证申请及入学报到

被录取者应持普通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所有的体格检查报告原件前往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签证,并持以上材料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北京工商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入学者必须持(X)签证,并在入境后30天内办好居留许可申请手续。

9. 费用(以人民币计/元为单位)

留学生类别

人民币:每学年/人

博士研究生

28900元

硕士研究生

24800元

高级进修生

28900元

申请费(不予退还)

420元

10.联系方式

中国 北京海淀区阜成路33号 北京工商大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邮 编:100048

电 话:0086-010-68984669 68984774

传 真:0086-010-68987834

网 址:http://www.btbu.edu.cn

电子邮件: wb@bt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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